当前位置:百科科普帮 > 经验 > 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怎样的
手机版

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怎样的

来源:百科科普帮 阅读:1.91W 次

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怎样的

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:

1、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,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。

2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可以与其近亲属、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,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。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,履行监护职责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根据《民法总则》第三十五条,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。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,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。
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bkkpb.com/jybk/g1em5y.html

Copyright © 2024. 百科科普帮 All right reserved. 黑ICP备20186528号-2

文字美图素材,版权属于原作者。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,若涉及版权问题,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,立即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