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百科科普帮 > 经验 > 挪用资金司法解释
手机版

挪用资金司法解释

来源:百科科普帮 阅读:3.13W 次

挪用资金司法解释
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、侵占、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根据《决定》第十一条规定: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、监事、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;

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,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,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,但数额较大,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,构成挪用资金罪。

实施《决定》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,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,为数额较大,为进行非法活动,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,追究刑事责任。
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bkkpb.com/jybk/5o2r7y.html

Copyright © 2024. 百科科普帮 All right reserved. 黑ICP备20186528号-2

文字美图素材,版权属于原作者。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,若涉及版权问题,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,立即处理。